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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片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
日期:2020-11-24 来源:石家庄市委办公室 作者:石家庄市委办公室 点击: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凝聚全市之力高质量高水平建设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片区(以下简称正定片区),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更好服务对外开放总体战略布局,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努力把正定片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

  发展目标。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全面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发展临空产业、生物医药、国际物流、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建设航空产业开放发展集聚区、生物医药产业开放创新引领区和综合物流枢纽。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建成贸易投资自由便利、高端高新产业集聚、金融服务开放创新、政府治理包容审慎、区域发展高度协同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园区。

  基本原则坚持制度创新为引领。秉承“为国家试制度,为地方谋发展”的使命,对标国际规则,加快构建精简高效、权责明晰的管理体制,努力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建立协同开放新机制,加快构建高水平开放的制度框架体系,打造我市集聚海内外人才的重要平台、助推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基地,形成省会投资贸易竞争新优势。坚持产业优先奠基础。紧密对接全球产业和技术革命,加大高端高新产业对外开放力度,有效集聚国内外高端创新要素和创新资源,优化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实现“区内研发、区外生产,区内核心、区外配套”的联动发展格局,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高地。坚持统筹推进抓落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加强市直部门、正定县与正定片区的联动,各县(市、区)要主动搞好衔接、主动加强承接,密切协调配合,找准自身特色和禀赋优势,把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创新生态放在突出位置,一步一个脚印地推进正定片区建设,引领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创新激励支持方式,赋予正定片区更大改革创新自主权

  (一)扩大管理权限。国家和省下放的管理审批权限,市级一律不截留、不打折,全部下放正定片区;市级管理审批权限应放尽放,确保实现“区内事、区内结”。支持正定片区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流程、减少环节、提高效能,营造更具吸引力的营商环境。

  (二)积极先行先试。鼓励正定片区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以制度创新促进动力变革、以管理创新促进质量变革、以服务创新促进效率变革,实现创新红利最大化,打造省会改革开放战略新高地。

  (三)创造宽松环境。对勇于创新、锐意改革,深入服务、提升效能、促进发展中出现的过失、问题,未造成不可挽回重大损害损失的,不求全责备,不动辄则咎,能宽则宽,能容则容,切实保护干部、群众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统筹财力支持。正定片区产生的新增市以下地方收入,5 年内全部用于正定片区建设。统筹整合相关专项资金,用于正定片区产业扶持、创新研发、人才引进培养和基础设施建设等。

  三、创新行政监管制度,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五)放宽市场准入。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外籍技术人员的比例、外商独资建筑业企业承揽本市中外联合建设项目的中外方投资比例不受限制,外商投资工程设计企业首次申请资质时对投资者工程设计业绩不做要求,港澳台资建筑业企业承揽范围与内资企业一致。允许外资直接入股既有内资人才中介机构。新设立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中允许不超过五分之一不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年满 18 周岁、能够在专利代理机构专职工作的中国公民担任股东。

  (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正定片区可行使下列省级及以下审批权限: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等工程审批类权限;外商投资设立建筑业(包括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造价咨询等所有工程建设相关主体)资质许可审批权限;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注册初审权限;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管理权限;设立中外合资和外商独资人才中介机构审批权限;建筑企业资质申请、升级、增项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对正定片区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实现市场准入本级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探索实行“容缺审批”,变“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尽快实现“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

  (七)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模式。积极探索省市区协同监管、信用监管、动态监管、智能监管等监管方式,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高风险行业和领域实行重点监管,积极推行“无举报、无证据、不检查”监管模式。建立市场主体容错纠错机制,对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后果的首次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对其他违法行为探索建立审慎处罚制度。

  (八)实施差异化环保政策。正定片区重大项目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指标由市级统筹;对手续完备、能够稳定达到国家或省规定的超低排放限值的项目,适度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减少限产期限;零排放企业免于错峰生产。

  (九)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允许正定片区创新推出与国际接轨的税收服务举措,探索以企业为单元的税收担保制度。实行行政审批“一窗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构建集约管理、资源共享、服务创新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实现应上尽上“一网通办”。对于住所或营业场所在正定片区相关产业园、创业园、孵化器、聚集区等范围内的企业,允许不超过 20 家企业,在同一间办公房内集中办公,实现一址多照。

  四、创新贸易便利化措施,推进高水平双向开放

  (十)加快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增加航空、铁路舱单申报功能,加快建设集货物申报、口岸监管、资质办理、出口退税等政务功能和物流、金融等商务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单一窗口”升级版,为正定片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通关服务。积极探索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一带一路”重点国家和地区互联互通,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新项目率先在正定片区开展试点,促进贸易便利化。

  (十一)支持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的“两头在外”航空维修业态实行保税监管。支持有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外企业开展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无污染产品的航空保税维修业务,实行以企业为单元的保税维修监管新模式。

  (十二)放宽进出口贸易限制。支持在正定片区依法合规建设能源、工业原材料、大宗农产品等国际贸易平台和现货交易市场;试点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开展海关税款保证保险试点,对接受申报且满足全部放行条件的,即可实施现场卡口放行,有布控查验等其他海关要求事项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三)积极鼓励外商投资。推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鼓励外商投资,扩大外资规模。当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达到 1000 万美元及以上的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当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达到 500 万美元及以上的增资企业和当年实际利用外资达到 500 万美元且经认定的外资跨国公司总部、地区总部,按其当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 2%的比例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 1000 万元。

  (十四)充分发挥综合保税区作用。支持在综合保税区内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和进口整车的保税存储、展示等业务;开展艺术品保税仓储、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凭省级文化部门核发的准予进出口批准文件办理海关验放手续,省级文化部门核发的批准文件在有效期内可一证多批使用。

  (十五)加快口岸建设。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规范运营的原则,加大财政对口岸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正定片区加快建设进口钻石口岸、进口药品口岸,条件成熟后设立首次进口药品和生物制品口岸,支持正定机场提升航空口岸功能,完善功能性口岸体系,规划建设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具有口岸功能的查验场所,增强口岸服务保障能力,打造特色国际贸易平台。

  (十六)建立空港、陆港联运机制。构建陆空联动、多式联运的综合交通体系,健全机场客货中转、物流基础等设施,扎实推进航空枢纽建设。支持建立中欧班列集拼集运模式,推动中欧班列(石家庄)常态化运营。探索赋予国际铁路运单物权凭证功能,将铁路运单作为信用证议付票据,提高国际铁路货运联运水平。

  (十七)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支持正定片区积极申报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在交易、支付、物流、通关、税收、外汇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跨境电子商务新规则、新标准。对通过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开展业务,且年度交易额首次达到 500 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给予 20~5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八)主动融入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加强正定片区与北京市、天津市相关产业园区的合作,支持正定片区开展特色化、差异化探索,共同打造协同开放的载体。积极引进京津优质企业,允许符合条件的北京、天津企业将注册地变更到正定片区后,继续使用原企业名称;已在北京、天津取得生产资质、认证的企业搬迁至正定片区后,经审核继续享有原有资质、认证。北京、天津在正定片区注册的企业,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在 1亿元以上的,按照企业竣工决算实际发生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 1000 万元。

  五、创新产业发展模式,大力支持“两区一枢纽”建设

  (十九)加快发展临空产业。推动正定国际机场扩容提质和功能配套,支持利用第五航权,积极向国外航空公司推荐并引导申请进入中国市场的国外航空公司执飞正定机场。拓展国际货运航线,对新开国际全货机定期航线的运营主体,按照《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发展省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应补尽补。支持航空服务集聚区建设,依托正定片区加快 A 类飞行服务站建设,积极发展通用航空旅游、航空培训、航空运动等新兴业态,对符合我市产业政策的项目给予财政补贴。

  (二十)做大做强生物医药产业。对国家大品种一类新药在我市落地生产并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 1.2 亿元产业资金支持。鼓励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正定片区企业在生物医药重点领域新建的技术研发类、检验检测类的公共服务平台,经相关部门认定后,按照新购置设备给予 50%的采购补贴,一次性最高补助 500 万元。支持正定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与正定片区内注册的生物医药企业合作建立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和公共技术平台,并按程序向国家发改委申报,对正式批复的建设项目,给予 500 万元科研经费支持。支持正定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干细胞相关研究工作,对完成备案的干细胞临床前沿医疗技术临床研究项目,给予 500 万元科研经费支持。

  (二十一)大力发展国际物流产业。对落户正定片区的现代物流重点项目,有效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 1 亿元以上,且投资强度达到 200 万元/亩以上的,经相关部门认定后,给予总投资 5%~1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支持口岸运营主体对重点出口企业及物流企业在货源地至正定片区有关口岸、正定片区有关口岸至京津等周边口岸的货物物流费用给予减免,所减免费用由地方财政继续适当补贴。

  (二十二)培育壮大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支持航空产业对外合作开放,取消飞机行业外资限制,吸引机载系统和关键零部件外资项目落地,支持外资投资发展飞机整机维修和部附件维修业务,对企业在一定年限内,取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维修许可证,给予不低于 20 万元的奖励;取得 FAA 或者 EASA 颁发的维修许可证,给予不低于 30 万元的奖励。支持正定片区发展进口高端装备再制造产业,再制造企业研发的再制造产品列入工信部再制造产品认定目录的,给予该企业的该产品研发、产业化和推广销售费用一定比例的政策性资金奖励。

  (二十三)支持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特色聚集发展。对由当地政府推动、行业聚集度高的商业楼宇群体,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企业不少于 100 家,年度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和服务出口额之和不低于 5000 万美元,或年度在岸服务外包执行额不低于 5 亿元的聚集区,给予不超过 2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建筑面积超过 2000 平方米的众创空间或专业楼宇,入驻的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企业超过 50%且不低于 10 家,给予业主不超过 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特色鲜明、业绩突出、稳定占有一定市场份额且具有龙头带动作用的政务信息化服务外包基地、互联网信息安全审核服务外包基地、医疗检验服务外包基地、大数据存储服务外包基地、旅游服务贸易基地、中医药服务贸易基地、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产教融合基地等特色基地给予不超过 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六、创新投融资体制,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二十四)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正定片区布局。鼓励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征信机构、证券、期货总部和分支机构等在正定片区设立分支机构,扩大金融服务供给,新设立的银行分支机构给予 20 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进一步简化保险分支机构行政审批,建立完善正定片区企业保险需求信息共享平台。探索搭建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金融、税务、公安等多部门的信用信息,对企业主体进行信用建档,打通信用信息源。

  (二十五)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支持驻石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正定片区企业的信贷投放,按各银行年度新增正定片区企业贷款总额的1%给予奖励,比照市级最高奖励标准(50 万元)适度提高。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将金融产品、服务新模式放在正定片区先行先试,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纯信用或弱担保的信贷产品,着力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十六)鼓励企业开展多层次直接融资。对在境内外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 300 万元。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 150 万元。对在石家庄股权交易所等境内外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成功挂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 30 万元。鼓励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投资基金直接投资正定片区企业,对投资资金规模达到 5000 万元(扣除政府引导基金)以上,投资期限满 2年的,按实际投资额的 1%给予奖励,单个基金管理人员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

  (二十七)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培育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市场,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推广“政银保评” 四位一体、风险共担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模式,打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最后一公里”。鼓励扩大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范围,推动专利商标混合质押,鼓励开发知识产权综合险种,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

  (二十八)探索开展跨境金融业务。允许正定片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相关规定为境外机构办理人民币衍生产品等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或申请与具备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等。支持正定片区内企业和机构依托适合自身特点的账户体系开展人民币和外币跨境业务,支持企业境外母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允许银行将正定片区交易所出具的纸质交易凭证(须经交易双方确认)替代双方贸易合同,作为贸易真实性审核依据。

  (二十九)鼓励开展境外投资。鼓励、支持正定片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基于真实需求和审慎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向境外机构和境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满足“走出去”企业的海外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承包、大型设备出口等融资需求。支持正定片区内符合条件的个人按照规定开展境外证券投资。

  七、创新人才政策体系,打造活力迸发的人才高地

  (三十)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更加快捷的人才政策,支持正定片区建设具有产业技术转化能力的新型研发机构和产教研融合示范区,推进企业与大院大所共建产教研融合实训基地、科研成果转化平台,对正定片区重点领域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在资助额度上予以倾斜。对引进到正定片区的高层次人才,在购车、住房、子女入园入学、兴办企业等方面,与我市同层次同类别人才享受同等待遇。对正定片区引进的掌握国际领先技术、生成重大项目并带动新兴产业的领军人才或团队,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最高不超过 1 亿元的项目支持资金。支持正定片区建设高端人才公寓,为人才提供良好的住房环境。

  (三十一)大力集聚海外人才。对世界知名奖项获得者和发达国家院士,给予每人不低于 1000 万元科研经费补贴、200万元安家费补助。对经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认定为全职引进国家“外专千人计划”专家给予给予每人 500 万元科研经费补贴、100 万元安家费补助。外国顶级高层次人才团队来石家庄创新创业和转化成果的,经市科技局认定后,给予 100 万元至 50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企业从国外引进上述高层次人才,签约 5年以上合同的,经市人社局认定后,每新引进 1 名分别给予企业 30 万元至 50 万元奖励资助。支持正定片区制定外国留学生在我国境内勤工助学管理制度有关实施细则,实现规范管理。

  (三十二)鼓励开展柔性引才。对柔性引进的产业高精尖人才,根据其贡献情况,经认定后,按其所付薪酬的 20%,给予用人单位单人最高 10 万元补助,同一单位每年最高补助 50万元;对签订 3 年以上合同的,根据专家本人在我市实际工作月数,每月分别给予不低于 1.5 万元、0.5 万元的工作津贴。对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纳入人才绿卡申领范围。

  (三十三)实行更加灵活的用人机制。支持管委会创新选人用人机制,经批准可实行人员聘用制、岗位聘任制、绩效考核制等,允许实行兼职兼薪、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方式,在人员薪酬、交通费用、相关补贴等方面放宽条件。支持正定片区内企业采用非标准就业(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制造企业在生产高峰期,与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短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允许劳务派遣员工从事企业研发中心研发岗位临时性工作。

  (三十四)放宽外籍人才从业限制。在正定片区推动境外学历和技能人员执业资格互认,已取得境外执业资格的人员,经互认可以在试验区从事与执业资格相应的专业服务活动。对在自贸区获批的涉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并正常营运 1 年以上的,市财政给予 30 万元的奖励。

  八、创新资源配置管理,提升城市服务功能

  (三十五)丰富提升教育资源。支持我市优质教育集团在正定片区开办分校或合作办学。支持引进高水平国际学校。按照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以“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实行落户自贸试验区企业职工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混班、统一管理的办法,依法保障落户自贸试验区企业职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三十六)优化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支持京津等地大型医院在正定片区举办分院,鼓励全国知名医疗品牌在正定片区内独立设置连锁化、集团化经营的医学检验实验室或医疗机构。支持正定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因测序技术临床应用。继续实施孕妇无创产前基因筛查项目,支持开展孕妇耳聋基因筛查。支持正定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感染微生物、罕见病等基因质谱试点。正定片区内的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告知承诺制。鼓励在吸纳非卫生技术人员在医疗机构提供中医治未病服务、医疗机构中医治未病专职医师职称晋升、中医治未病服务项目收费等方面先行试点。

  (三十七)加快产城融合步伐。大力推进正定片区重点城市功能项目建设,推动文化休闲、商业网点设施快速建设,不断丰富城市服务功能。加快完善商业网点设施布局,对连锁商业实行“一照多址”“一证多址”的准入制度。支持正定片区为区内人才、企业提供公共交通便利,在综合保税区、正定高新区与正定县、石家庄市区之间设立通勤车,加速人财物流通融合。立足园博园、奥体中心等优质资源,建设符合新片区特点、具有国际特色的休闲旅游集聚区,努力建设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新城。

  九、创新土地管理方式,为正定片区发展提供更有力保障

  (三十八)用地计划向正定片区倾斜。编制下达全市土地利用计划时,优先足额保障正定片区用地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的供给。重大项目用地指标不足,由市级负责向省级申请,为项目建设提供用地保障,促进正定片区健康有序发展。

  (三十九)创新供地方式。对引进的符合正定片区产业规划的项目,可以根据用地需求,允许多宗不同性质用地搭配出让,并附带产业条件,结构式、组团式、单元化科学供地。鼓励产业(除房地产外)用地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方式供应。探索建立以标定地价为核心的土地市场价格体系。

  (四十)提升集约化用地水平。对符合正定片区产业功能的项目,容积率可进一步提高。对于区内的制造业企业依法按程序进行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及扩建生产、仓储场所,减免增容土地出让价款。探索实行混合用地、创新型产业用地等政策,推进工业、研发办公、中试生产等功能混合,引导科技研发、企业总部管理等创新功能加快集聚。

  十、强化组织实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正定片区建设的全过程。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完善风险防控和处置机制,市委、市政府定期听取正定片区建设发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帮助解决改革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政策资金支持。

  (二)强化统筹协调。市直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改革联动,将各项举措与《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改革任务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加快编制正定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系列规划,做好与市级各类规划衔接。积极争取国家和相应省级主管部门支持,需要国家部委支持的事项,向上级部门积极争取;需要市级层面配合推进的事项,及时报送。

  (三)加大宣传推介。市委宣传部与市委网信办要积极配合,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以及头条等自媒体,进一步扩大网络宣传渠道,营造网络宣传的强大声势,努力实现网络宣传与扩大正定片区知名度的有机结合。

  (四)推动工作落实。集聚全市力量,形成推动自贸试验区发展合力,各县(市、区)园区和市直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自贸试验区思维,积极支持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及时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试验后可行的制度、政策,并对标先进地区开展制度创新,形成内外联动发展格局。督察办要强化对正定片区重点工作的督导落实,及时跟踪、评估重大改革创新试点任务的改革成效。

  (五)主动担当担责。正定片区管委会要发挥主体作用,加快构建精简高效、权责明晰的管理体制,确保将各项支持举措转化成为推动正定片区发展的强大动力。坚持对标国际一流自由贸易区,选择体现国家战略需要、国际市场需求大、对开放度要求高的重点领域,谋划创新突破举措。认真逐项分析研究总体方案,在深化细化具体化上下功夫,真正做到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水平实施。

 

  中共石家庄市委办公室                                                          2019 年 12 月 24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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